7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锋,副主任唐志杰、周小燕、王国军、彭琦萍、陈恒东、姚艳萍出席会议。陈恒东同志主持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铸,副区长李燕、黎明霞,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上午,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下午,会议在区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继续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丁英等102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锋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