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任命:
黄 根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陈益民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付艳萍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赖 喆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志慧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安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