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任命:
钟燕妮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易春燕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邓文泽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国林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蔼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郭晶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胡晨琳同志为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巴燕芳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冬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卿之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明同志的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安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