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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人大:任命“无袍法官” 推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4253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安源区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里,114名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7月26日上午,安源区召开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上,安源区人民法院院长聂奇能提请任命的114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当场审议、投票,全部通过任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卫东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安源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法院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真正做到了把“想陪审、能陪审、陪好审”的群众选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中来,将为审判工作注入新鲜血液,有效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将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牢记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会严格要求自己,明白法律的尊严。我一定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张珊同志作表态发言时这样说道。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下一步,安源区人大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推动司法民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