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卫东,副主任杨莉、陈水香、黎东、冯征宇、袁萍、刘杰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袁子安,区监委代主任黄峰,区人民法院院长聂奇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外侨民宗工委主任,机关工会主席,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安源新区管委会、安源工业园、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城环中心主要负责人,安源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非组成人员的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基层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赴辽宁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五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几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刘烁在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强调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安源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及其《公告》(草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安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源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审议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日程和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值日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草案)、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审议决定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邀请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和前排就座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安源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说明并进行票决;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